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6日至12月27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2018年2月8日,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自接到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包河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和省委巡视办、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巡视整改的部署安排,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把“真巡真改”作为巡视整改的根本要求、包河发展的内在需要,全面认账不推诿、认真反思不敷衍,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3大方面9类25项整改任务,已有6项全面完成,3项未完成,16项基本完成,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率100%,建立完善制度46项。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迅速组织落实整改工作
一是常态调度,确保整改有序。巡视反馈后的第二天,区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学习传达省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李锦斌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惠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的讲话精神,通报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2月13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视反馈意见,班子成员主动对号入座、认领责任,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整改方向。2月25日、3月11日,先后两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牵头责任单位问题处理情况,分析研判整改工作进展,部署调度具体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结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区纪委全会、区委巡察工作动员会等,对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时间节点、方法步骤等多次强调、反复要求,推动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了解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督进度、督成效,察责任、察作风,确保整改任务尽快落实到位。
二是对标定责,确保整改有力。区委把巡视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每一项任务落细落地,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一是压实领导责任。专门成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第一组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带头纠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府区长、区政协主席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区委常委和区政府副区长为成员,区四大班子领导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形成巡视整改落实的“头雁效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委副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从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以及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负责日常协调、信息汇总、督查督办等工作,保证巡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细化责任分工。下发《省委巡视组对包河区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对每一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时限、效果。区委书记主动承担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涉及区委主体责任方面的4项具体整改任务;相关区委常委和区政府副区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牵头抓好相应问题整改工作,为巡视整改又好又快推进筑牢坚实基础。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相应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对照责任清单,层层对标压责,构建了全区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格局。三是狠抓督查问责。为确保整改工作不悬空、真落地,坚持全过程紧抓不放,主要领导靠前抓调度、抓督查、抓问责。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督查工作的通知》,强化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心存懈怠和畏难情绪的,在整改工作中消极对待、不担当不负责的,以及对问题视而不见、敷衍塞责的干部严肃约谈、严格问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是突出主线,确保整改有效。针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五大专项行动“1+5”方案》,在全区开展矛盾纠纷积压、征迁安置周期长、重点行业系统监管缺失、机关党建不规范、公务出差打包问题整改“五大专项行动”,作为贯穿整个巡视整改工作的主线条,增强问题整改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惩防并举,在开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从省委巡视通报点到的其他县(市)区问题中对照反思、引以为戒,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把查找的问题与巡视反馈问题一同整改,把整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同时,把制度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分类实施,对已完成的6项整改任务,在认真督查和严格评估验收的基础上,制定制度性文件加以巩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3项未完成、16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制定针对性整改制度加快推进,确保按时按质“清账”见底。目前,已结合“头雁工程”实施,围绕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招商等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各类制度46项,真正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管理就覆盖到哪里”,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扎实整改,区委聚焦巡视反馈意见,实施了一批整改项目,解决了一批重点问题,问责了一批违纪干部,建立了一批制度机制,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二、直面问题、真巡真改,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四个意识”树立不够牢固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不力。区委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落实‘调转促’行动计划力度不大,对城市建设、房地产领域关注较多,对打基础、利长远、见效慢的关注较少”的问题。一是强化新发展理念学习。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制度,每次常委会之前聚焦新兴产业、生态环保、社区治理、党的建设等课题,安排有关同志或专家领学,做到真懂、真信、真用,增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拟出台《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若干意见》,把新发展理念列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包河讲坛、党校培训等必学内容,通过邀请国内一流学者、企业家授课,组织领导干部到先发地区开展现场教学等方式,让新发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已出台《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制度(试行)》《“三对标四查找八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找准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着力点、切入点,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的实效性。二是纵深推进“五大平台”建设。出台《包河区贯彻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造五大平台行动方案》,全力加快产业、创新、金融、政策、生活服务和社会治理“五大平台”建设进度,力争3—5年建成各类平台突破1千万平方米,强化高质量发展的平台支撑;以“头雁课题”为抓手,完善“一体三翼”、主题招商等工作机制,提升平台运营能力;加快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加快省军民融合平台建设,争取市级军民融合平台落户,加快引进火箭军研究院;加快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加快打造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的现代金融特色小镇,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高端生活服务名区、全省生活性服务业示范区、全省文体旅游中心、省域生活服务中心,推动服务业总量持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品质持续提升、活力持续增强。
(2)针对“群众观念有所淡薄。区委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合理诉求不够,尤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拆迁安置、房地产开发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坚持统筹推进。对突出问题,做到“有牵头领导、有责任单位、有时间节点、有专业团队、有一揽子方案”,并协调市直主管部门、开发企业、维权业主、拆迁群众等相关利益方,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已制定《包河区矛盾纠纷积案化解工作方案》。二是坚持事要解决。拆迁安置方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明确责任主体,由责任单位限时办理;对于因历史遗留、责任主体不明或是涉及多部门的问题,尽快组织召开联席会,成立专门工作组,由区住建局、属地街镇和村居实行三级联动,限时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快推进。房地产方面,坚持“一案一议、一案一策、一案一责”,积极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切实从根子上解决问题。三是坚持群众路线。注重听取、收集并归纳从广大群众那里得来的相关建议,聚民意、集民智,全力做好矛盾纠纷防控工作。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各种方式加大与群众的沟通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使群众感受到区委区政府所做的大量努力,全力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3)针对“巡视整改存在缺项。上轮巡视反馈的城市建设领域违规问题突出、监管存在漏洞等四大类12个方面问题,有的虽然进行整改,但是浅尝辄止,没有做到举一反三和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一是开展“回头看”活动。已梳理查摆出城市建设领域违规问题较为突出、民主集中制建设有待加强、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严重等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9个,拟定了问题清单,明确了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正抓紧推进整改。二是坚持同步整改。结合本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将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纳入本轮巡视整改范围一并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强化制度创新,狠抓已有制度执行,进一步完善《包河区“征迁、算账、建设、安置、管理”操作规程》《包河区深入推进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等,有针对性地堵住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招商等重点领域的制度漏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
2.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4)针对“协调各方凝心聚力不够。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身兼数职,在抓班子、带队伍和谋大局、定政策方面投入精力不够”的问题。目前,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已调整到位。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主动与区四大班子负责人、街镇(大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滨湖新区管委会负责人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充分发挥协调各方、凝心聚力的作用。同时,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基层实际,解决基层实际问题。通过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等,进一步提高全区干群认识、统一思想。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提出“率先进入千亿城区”发展目标、“滨湖引领、老城复兴、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和实施“头雁工程”、形成“头雁效应”的发展路径,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指南。2017年度综合考核在全市取得第一。
(5)针对“总揽全局统筹发展不足。贯彻绿色发展不力,环境保护问题突出。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督查时,包河区因巢湖、南淝河水环境污染治理不力,被点名指出”的问题。一是树牢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包河讲坛等多种方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细化分解年度环保目标任务,适当提高生态环保指标考核权重,进一步强化跟踪督查问效,确保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到位。成立了包河区·滨湖新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的通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暨中办专题回访调研报告反馈意见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等。二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三级河长制体系,认真落实走河巡查、定期调度、督办通报、考核验收等制度办法,严格按序时推进“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各项重点任务,持续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科学编制2018年全区生态项目建设计划,加快推进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各期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环巢湖流域污染治理工作。已制定印发《包河区全面推行和完善河长制工作方案》《包河区全面推行和完善河长制区级河长会议制度(试行)》等系列文件,已拟定《2018年包河区生态建设项目计划明细表》《包河区“一湖一策”实施方案》,即将下发。三是加快雨污分流改造。组织开展点源、面源网格化排查,解决错接、漏接等问题。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结合片区开发、老旧小区改造、道路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作,基本实现流域内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目前,已完成五里庙高低排口、花园大道东北排口整改,塘西河雨污管网排查117个点位已全部整改完成,皖东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已完成南阳台立管雨污分流改造,关镇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污水泵站项目已投入运行、涉水工程中的管网建设已完工。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即将完工。四是强化水环境监管。定期对十五里河、南淝河等重点污染河流水质断面取样监测。巢湖蓝藻监测预警和打捞处理前期准备、蓝藻防治设施设备全面排查及调试已完成。蓝藻物联网监控系统工程已对接市环湖办尽快变更初步设计批复。加强辖区污水处理厂的属地监管,配合市环保局每周对十五里河、塘西河、北涝圩处理厂运营情况进行监测。目前,已对相关环保问题线索进行核查,追责问责17人次。
针对“总揽全局统筹发展不足。征地拆迁中,安置慢、周期长,不仅群众意见大,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而且还给区财政造成较大包袱”的问题。一是缩短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安置周期。完善出台《包河区“征迁、算账、建设、安置、管理”工作操作规程》,明确房屋征迁、安置房建设、安置房分配和后期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缩短了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安置周期,提升了安置房项目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已经完成南淝河大堤综合整治、繁华大道(合肥港进港道路-裕溪路)、沈福塘拐美好乡村3个项目1164人的区审工作。4月中旬即将启动大圩镇金葡萄家园二期分房工作,目前相关的审核及算账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二是提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比例。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提高被征收群众对货币化补偿的认同感。通过货币补偿,缩短过渡周期,节约过渡资金,减少安置矛盾。目前,已有水阳江路项目、轨道交通5号线项目(芜湖路街道段)、轨道交通4号线项目(望湖街道段)3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正在积极推动货币补偿。上述项目通过货币补偿,过渡周期为零,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大大节约了过渡资金。三是加快项目前期报建手续。在方案设计阶段,项目代建单位和项目所属街道共同参与,在方案报批前,加强内部图审,提升设计图水平,避免在报批阶段反复修改设计;在手续报批阶段,安排专人对接审批部门,负责一书两证及土地证办理,有效缩短报批时间。四是加强项目现场各工序有效衔接及统筹安排推进。每周定期进行现场调度,及时解决现场问题,并制定工期计划;合理安排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交叉施工,缩短施工工期;提前对接水电气等部门,协调简化项目验收流程,有效推进项目建设。五是加强项目资金统筹调度和保障力度。落实《包河区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保障安置房等重点项目建设,每月召开一次建设资金调度会,提前预判资金需求,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充沛。2017年9月以来,累计经区级资金调度会同意拨付7.6亿元,用于安置房建设。六是建立规划土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推进,研究协调项目规划选址、总评审批、用地指标、土地报批、安置房建设等相关工作,使各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高效落实工作任务。目前,规划土地建设联席会形成常态长效。规划土地建设联席会已成功召开11次,推动解决一大批实际困难和问题,大大加快了项目进度。七是加强征地拆迁方面的监督管理,结合2018年计划对区住建局开展专项巡察,对发现的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目前,已追责问责3人次。
3.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到位
(6)针对“存在好人主义倾向。抽查区委常委班子2015年以来民主生活会记录,发现相互批评内容多是“希望、进一步加强”等,点到为止、火药味不浓,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的问题。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区委常委会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相关材料及时报联系指导市领导、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会上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发扬民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区委常委坚持真查、真摆、真批评,做到了红脸出汗有辣味。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制定《包河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和《包河区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对区委常委会及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基层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会前准备、会议组织、会议督导、会后整改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操作规范予以明确,重点落实好“六不开”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参加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制度,对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指导,并现场点评。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7)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政治敏锐性不强,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等不及时、不全面。区委没有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也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问题。一是成立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改工作组。印发《关于成立包河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改工作组的通知》,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有关责任单位参加,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建立区委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已印发《包河区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巡视以来先后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8次,其中2次区委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会议,1次区委意识形态联席会议,3次整改工作推进,2次专项任务推进会。三是建立第一时间学习制度。已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包河讲坛”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中,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安排学习。组织全区党委(党组)征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新时代面对面》等权威理论读本和中心组学习辅导读物,及时梳理学习不全面问题,开展重要学习及时提示工作,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督查与通报,制度化加强学习管理。三是加大互联网阵地管理。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联席会商工作机制。已与省网信办、市委宣传部对接,《包河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文件已经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印发。目前区网宣办代为履行区网信办部分职能。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细化考核方案,已完成对全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已完成对全区党委(党组)2017年度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的通知》,并在2018年度第4次常委会上进行全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对全区17家单位开展巡察,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纳入巡察内容。巡视以来,公安包河分局共开展网络安全检查278家次。截至目前,通知备案网站782家,电话核对网站1800家,正式备案网站421家,关停网站246家,定级、备案重点网站123家,签订《网络安全责任书》84家。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党建认识存在偏差和不足
(8)针对“责任意识淡薄。抓党建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如区里没有单独实施党建发展综合考核,而是将其纳入到目标责任制考核中,2016年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共200分,党建工作只有45分,占23%,明显弱化了党建考核比重”的问题。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严格对照省、市考核办法,实行基层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双百分制”考核。二是改革年度考核模式。严格落实省、市委要求,实行区管班子党建发展综合考核。已拟定《2017年度区管领导班子党建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初稿)》《2018年度区管领导班子党建发展综合考核办法(初稿)》,实行“双百分制”考核。
(9)针对“工作存在虚化。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党建工作调研少、过问不多。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雷声大雨点小’,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区委对2016年党建考核排名靠后的区发改局、芜湖路街道、方兴社区等单位,仅进行了差别排名,没有开展相应的责任追究”的问题。一是完善调研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对包河区2017年度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形成《包河区2017年度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自查报告》。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党建调研不少于20天,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2017年,区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带头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共1573天,平均每人62.9天。二是常态开展督查。严格落实抓基层党建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述廉述责制度,提升党建考核权重。已召开2017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三是开展大谈心大调研活动。3月下旬以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已实现对14个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滨湖功能区党(工)委书记全面谈,对四大班子领导成员重点谈。谈话中,重点围绕基层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谈认识、谈体会、促提升。先后赴常青街道、包公街道等老城区街道实地调研。主持召开了党建引领社区治理课题座谈,正式提出老城复兴战略。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党建年度考核后三位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三年党建考核倒数第一的单位,调整主要负责人。
(10)针对“存在薄弱环节。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突出,经查核,区‘四大办’、纪组宣等单位党建工作均存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等问题。区教育系统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个别学校班子严重不团结,校长长期不参加支部活动”的问题。一是抓好制度建设,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实施意见》,从管理运行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效能建设、落实党建责任等方面予以明确规范。已成立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包河区“机关党建不规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约谈了区“四大办”、纪组宣党组织相关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成立4个督查组,随机对24家单位53个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开展全面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特别是12家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书面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二是持续抓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从规范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培训辅导、宣传引导和全程督导力度,定期调度通报,及时考核验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三是建立健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长效机制,每年按比例倒排,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四是严格问责。对巡视组明确指出的有关学校,采取组织整顿、干部调配等方法,严格进行整顿和处理。已印发《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通知》,区教体局成立16个督查整改工作组,对47所中小学校及其分校党组织从党的建设方面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及督查整改。针对第28中学存在的问题,已追责问责11人次。
(11)针对“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监管缺位。区委对村居干部管理缺乏有效手段,教育力度不大,部分村居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规问题多发”的问题。一是规范基层干部管理。完善村居书记专职化管理办法,建立村居工作者“三岗十八级”的岗位等级序列和薪酬体系,规范村居干部日常管理。二是加大巡察检查力度。改进巡察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季度“阳光村务”建设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街镇、村居“三公经费”、财务支出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等,加强村居“微腐败”治理。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成立检查组进行明查暗访。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了作风检查,检查结果已通报。三是坚持零容忍。加强作风建设问题监督问责,严格落实“一月一统计、一月一报告”制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及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四是加强村居干部廉洁法纪教育,强化村居干部廉洁意识。扎实开展“阳光村务”建设监督检查,已通报2017年第三、四季度“阳光村务”建设抽查情况。五是强化街镇对村居干部管理责任,印发《中共包河四届区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2018年度巡察工作计划》,推动巡察工作向重点村居延伸。六是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村居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形成震慑。已对12起村居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追责问责,并作为典型在廉泉网上曝光。
2.培育良好政治文化和优化政治生态不到位
(12) 针对“政治文化不够充盈。2015年以来,区委对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缺少督查,各类主题活动开展存在缺项”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包河区严肃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实施办法,规范会前报告、会中督查、会后评估的工作机制。区委成立31个督导组,全程督导区属58家部门单位、5所中小学校领导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按照“六不开”工作要求,严把民主生活会质量。目前,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已召开完毕。印发《关于组织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明确各党(工)委专人负责,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目前,基层党组织的年度组织生活会已召开完毕。二是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三级督查组,做到全程介入、全程督导,确保主题教育规定动作不变样、不漏项,取得切实成效。目前,主题教育办公室组建及人员调配工作已陆续开展。
针对“政治文化不够充盈。抽查发现,2015年以来,包河讲坛开展专题宣传12次,其中关于‘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仅1次”的问题。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包河讲坛”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按照原则上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拟定“包河讲坛”计划安排表。同时,规范“包河讲坛”申办管理,要求全区各地各单位积极申办、严格把关,做好主题确定、专家邀请、信息反馈等工作,确保“包河讲坛”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培育充盈政治文化。
(13)针对“政治生态不够优化。巡视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亲属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甚至同一单位工作,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边巡边改,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联合开展自查自纠,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做好整改,整改情况已报省委第八巡视组。
3.选人用人违规问题较多
(14)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够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缺乏民主,没有严格遵守有关制度和规定。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不彻底,以任职改挂职,且存在边改边超问题,如2017年,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超配1名副主任”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动议环节,制定《包河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暂行办法》,细化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责任,把好干部选拔任用首道关口。二是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制定《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示意图》,改进考察推荐流程,优化任前公示和任职公示方式。三是进一步夯实超职数整改工作基础,全面梳理全区干部挂任科级职务情况,经过初步梳理有41人,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或不再需要挂任的一律免去挂任职务,确因工作需要继续挂任职务的,一律按规定明确挂职时间。四是对于滨湖功能区领导班子的超配情况,列出明确时间计划,采取交流任职或免去现职的方式及时消化新增超配人数。区委组织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滨湖功能区领导干部职数超配问题做出深刻检查。
(15)针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缺乏规范。谈话和测评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公开透明度不够。巡视发现,部分干部考察时未发布考察预告,任前公示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抽查2015年以来区委常委会、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记录,干部议题讨论研究不够充分、内容简单且部分批次记录缺失”的问题。一是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任工作“三公开”的意见》,严格实行用人标准、工作程序、选任结果“三公开”,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示意图》,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酝酿动议、考察推荐、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三是改进区委常委会和组织部部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工作,制定《关于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明确由负责区委常委会工作的区委办副主任记录区委常委会干部工作议题、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部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人员详实记录拟任免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以及与会人员参会、讨论情况、发表的意见等。会议结束后由会议记录人、会议主持人签字,压实记录责任。
(16)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统筹性不够。一些区直单位班子副职长期不交流,影响工作积极性,存在廉政风险,如区人社局等单位10名副职任现职达10年以上。测评中,30.3%的同志认为行政和事业身份人员混岗问题亟待改进。检查发现,全区有53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混编混岗,常青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中有4名为事业编制”的问题。一是全面摸排梳理。区委组织部已按相关要求对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目前区直部门、单位副职担任同一职务时间在十年以上的有7人,在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现已初步制定交流整改计划。同时,针对任现职5年以上的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积极、稳妥、审慎”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列出交流清单。二是狠抓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公务员法》等规定,制定《包河区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实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通过办理调任、交流任职、免去现职等多种手段,逐步消化现有混岗混编人员,坚决纠正混岗混编问题,严禁新增混岗混编形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17) 针对“主体责任缺失。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管真严不够,特别是对教育系统、城建系统等部分重点领域缺乏有效监管,以致这些领域违规问题多发”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党委主责、书记首责、纪委专责、党委成员和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修订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4次,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区纪委全会(扩大)会议。2018年2月28日召开区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区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责述廉,区委主要负责同志逐一进行点评。二是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廉洁从政的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认真执行《准则》《条例》,全面推进巡察全覆盖、审计全覆盖,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咬耳朵、常扯袖子,加大查信办案力度,落实好“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严惩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专门制定了《包河区“重点行业系统监管缺失”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在教育、城建等问题严重单位,开展系统领域专项整顿,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得到有效监管。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根据情况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对主要领导或班子集体予以“一票否决”。
针对“主体责任缺失。区委巡察工作进展缓慢,2015年以来,只对7家单位开展了巡察。抽查常青街道和烟墩街道2016年及2017年党工委会议记录,均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的内容”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和巡察业务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全区巡察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完善巡察全覆盖机制。制定《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四届区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2018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等制度,妥善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和清单,建立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四届区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工作得到坚决有效落实。2018年,区委计划对全区17家单位进行巡察。三是配齐配强巡察队伍。依据《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配齐配强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一巡察组、区委第二巡察组队伍;下发《关于推荐包河区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选的通知》,区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正稳步推进。四是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政治巡察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的,予以通报并督导其及时整改。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常青街道、烟墩街道存在的问题,已责令2个街道党工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
(18)针对“监督责任缺位。区纪委‘四种形态’运用不足,部分纪检干部存在‘能力恐慌’问题,现场提问6名街镇纪(工)委书记,均不能准确回答‘四种形态’主要内容,更不知如何转化运用。纪检队伍建设不力,监督力量薄弱,派驻的9个纪检组、设立的2个巡察组仅各配备1名负责人,履职尽责难以保证。‘三转’仍然不到位,全区12个街镇纪(工)委书记,全部参与街镇的包保工作,且仍有7名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四种形态”专题培训班,创新培训模式,在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的基础上,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辅导,通过“以老带新”“以案代训”的方式促进基层纪检干部尽快熟悉业务、掌握工作技能,增强干部业务素养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区纪委机关每周举行一次集中业务学习,每月举行一次“包河清风讲堂”。购买《监督执纪问责核心法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40问》等书籍100余册,发放给基层纪检干部,增强干部业务素养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派驻组和巡察工作力量,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编制要求,全面配齐配强队伍。目前,新成立6个区纪检监察派驻组组长已按规定配备到位。印发《关于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考试的通知》,组织全区纪检干部参加业务考试,破解纪检干部“能力恐慌”问题。三是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规范街镇纪(工)委书记的配备,调整纪(工)委书记班子分工,做到专职专责,确保“三转”到位。四是严肃教育管理。区纪委集体约谈街镇、大社区纪(工)委书记,督促全区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目前,6个区纪检监察派驻组组长已按规定配备到位,已按要求免去7名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的纪(工)委书记职务。
(19)针对“问责‘撒手锏’运用不力。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有规不依、处罚不严,存在好人主义。如2017年10月,大圩镇一名干部涉嫌醉驾,公安机关在网上已公开其涉嫌违法行为,区纪委却没有及时调查核实,导致许某取保候审后仍在原单位上班”的问题。一是强业务,提能力。通过业务培训、案件查办等方式,强化派驻和巡察业务提升,提高发现问题能力。二是加强自身建设。对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有规不依、处罚不严,存在好人主义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制定《包河区纪委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监察规程》,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处置研判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信访审核及二级审理工作,强化对下级信访件、案件的督办与检查,提高信件、案件质量。四是严肃追责问责。组织上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免职处分,按基本工资的75%发放生活费,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政务处分待法院判决后处理。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突出
(20)针对“工作作风改进不力。谈话反映,少数区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少,工作布置多、指导少,听取基层意见不充分,决策脱离实际,出了问题更多是批评指责。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少数窗口单位具体办事人员和基层工作者出现‘机关化’倾向和衙门作风,呈现‘官不大僚不小’的现象”的问题。一是持续改进作风。制定《包河区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的工作方法,区四大班子特别是区委常委坚持以上率下,经常性地深入包联单位、部门、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工作推进和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实现体系化、制度化。二是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对接市数据资源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加快安徽政务服务网和合肥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推广与应用,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探索“不见面”政务服务新形式。认真落实服务过程中告知制度。制定《包河区街(镇)、居(村)为民服务建设运行规范》,按照“1+X”模式,以区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为引领,推进基层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监管和责任追究。以满意度评价、媒体效能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窗口服务行业的监督,以监督投诉、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积极听取办事群众反馈意见,督促各单位、各服务窗口认真落实服务规范和效能管理制度,对于告知不准确全面、人为设置办事障碍等不作为的,一经查实严肃问责。
(2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名目繁多。2016年2月,烟墩街道以“联络感情”名义,向辖区派出所27名聘用人员发放‘慰问费’7.9万元。一些单位借‘私车公用’之名,变相给个人发放福利。如2013年至2015年,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报销私家车加油费名义,按月向每位工作人员变相发放福利共16.61万元。2016年1月区实行车改以来,烟墩街道每逢节假日依然向参加车改的值班人员发放加班用车费”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印发《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发放津补贴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发放津补贴专项检查工作小组,集中利用1个半月时间,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清理工作。对查实的违规发放款项全部追回并上缴区财政,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目前,自查自纠阶段性工作基本完成。二是完善申报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全区各街镇、区直各部门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督促各街镇、区直部门、单位加强财务资金监管,严格控制各类津补贴发放,从源头上杜绝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三是严格核查问责。对烟墩街道向辖区派出所发放“慰问金”问题,结合慰问款退赔工作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烟墩街道每逢节假日发放加班用车费问题,对4名在职在编人员领取的费用予以追缴,对负责财务的工作人员进行“红脸出汗”谈话;对区人社局变相发放福利问题,区纪委已追缴违规款15.2万元,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行政记过处分。
(22) 针对“吃喝风禁而不绝。超标准招待问题普遍,存在变相吃请、请吃现象。抽查发现,常青街道食堂工作餐标准高、费用多;烟墩街道接待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公安分局工作餐中,菜单上均有酒水”的问题。一是开展吃喝风专项整治。制定《吃喝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区开展吃喝风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对巡视组反馈的常青街道、烟墩街道吃请较多等问题,逐项审核、逐笔细查。凡是不按规定程序和超出标准要求的,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二是认真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按照《包河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酒桌办公”专项整治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对无公函或公务通知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接待报销凭证要做到“四单合一”,否则不予报销,同时杜绝同城接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的审批流程、内控制度,严格接待费支出标准和范围。三是严格规范工作餐管理。区财政局牵头制定进一步规范工作餐管理相关制度。严格工作餐有关规定,严禁以工作餐名义变相吃喝。目前,已对烟墩街道违规接待费用予以追缴,对具体经办人 “红脸出汗”谈话;对常青街道党政办负责人“诫勉谈话”,分管领导“红脸出汗”谈话。
(23)针对“公务出差违规打包。区里一些部门和单位将公务出差打包给旅行社,由旅行社全程负责公务安排,以致公务用车变成‘旅游包车’,伙食包干变成‘旅行社包餐’,公款旅游隐患较大。抽查区重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投集团、盛大社区等部门,发现差旅费以旅行社发票作为凭据报销问题普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杜绝公务活动旅行社打包,消除公款旅游隐患。二是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办理专项检查,通过单位自查、抽查等方式,严查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存在的不据实报销情况。印发《“公务出差打包”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整改专项行动小组,开展“公务出差打包”问题整改专项行动,自查自纠阶段性工作基本完成。三是对巡视指出区重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投集团、盛大社区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目前,已对盛大社区相关人员等进行严肃追责,责令盛大社区党委向望湖街道党工委做出书面检查;已追缴盛大社区、区重点局、滨投集团超标准费用。
3.部分重点领域监管存在缺失
(24)针对“巡视发现,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城市管理、教育教学、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问题突出,成为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易发区’‘ 重灾区’”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将征地拆迁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纳入巡察重要内容,对区住建局、区重点局等单位开展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和派驻探头作用。二是加强运行机制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文件,严查违规插手干预和承揽工程建设及其他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行为,督促重点领域建立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完善相关制度。三是严格建设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建设资金的管理,严格落实《包河区大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设立区级建设资金专门账户,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建设资金统一纳入建设资金专门账户进行集中管理,按月召开建设资金调度会,统一审核拨付建设资金。四是零容忍惩治腐败形成震慑。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依据相关制度,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并作为典型予以曝光。
(25)针对“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问题较多。一些预算超100万需在市里公开招标的项目,通过采取分年、分块实施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实地核查部分学校工程建设情况,均不同程度存在工程重复建设”的问题。一是在教育系统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1月底已开展全区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工作,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营造廉洁教育氛围。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收缴的规定》《关于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的工作方案》。二是对已建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近年来学校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规避公开招标现象和重复建设现象。发现相关问题,及时移交纪检部门深入调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是规范教育系统项目建设。制定并严格执行《包河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管理的办法》,对立项审批、资金预算、招投标、验收、支付等环节予以规范。在立项审批阶段强化对项目可行性、必要性论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杜绝出现重复建设问题。四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针对屯溪路小学问题,经核查,全区学校上报的基建维修改建工程由区教体局负责汇总、审核后交由区重点局统一代建。
三、持续用力、深化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成果
经过2个月集中整改,我区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省委和省委巡视办、第八巡视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些复杂问题、深层次矛盾,还需要深入解决;部分体制机制的问题,还需要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破解。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发扬“钉钉子”精神,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常抓的韧劲纵深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全到位、不贰过。
一是突出知行合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创新开展“三对标四查找八提升”活动,对标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建设、对标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查找理想信念、体制机制、管理服务、项目落实四个方面差距,切实增强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八种本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纯粹”,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是突出敬终如始,驰而不息推进整改。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严实的作风,对已完成的继续巩固提升,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不走样;对正在整改的按照既定时限,加快工作进度,直到整改完毕;对整改方案提出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加强跟踪问效;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以及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追究责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突出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头雁工程”实施,切实把解决好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一同思考、一同谋划,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形成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坚决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以制度的刚性执行保证整改工作实际效果。
四是突出结合融合,持续推进成果转化。全面开展“大学习大整改大提升”活动,把巡视整改贯穿到践行新发展理念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各方面,用大整改推动大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强大动力,瞄准“千亿城区”目标,聚焦“头雁工程”、形成“头雁效应”,统筹抓好“五大平台”建设、改革攻坚、城市管理、生态环保、老城复兴、效能提升、“两应”城市基层党建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真正以发展新成效体现巡视整改带来的新变化,交出一份让省委、市委和全区人民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1-63357073;邮政信箱: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务中心北楼725室;邮编:230051;电子邮箱:baohejiweiban@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