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26日至6月9日,五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对我局开展了巡察工作,并于2022年11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部署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和全局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来抓,严格对照区委五届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意见,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了整改的期限、范围和责任,并对照反馈的问题细化了相应的问题清单。局党委进一步统一思想,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以诚恳接受、认真整改的态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有力的措施,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扎实有效地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问题清单,分工协作,制定了《关于落实五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的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要求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按照职责要求,定期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导,集中精力、带头抓好分工范围内的问题整改,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实效赢得满意度。为切实抓好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有效落实,全局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把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3大类、11个小项、31个问题,逐一制订了问题清单,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务求改出结果,改出成效;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明确整改时限,认真分析研究,有序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区委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都有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都能得到有效落实。
(三)注重建章立制,推动整改常态长效。对局所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联动,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与全区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全面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已陆续修订完善了52项内控管理制度。
二、聚集突出问题,较真碰硬扎实进行整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仍需要深入方面。
1.针对“学习研讨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等内控制度,确保集中学习、集中研讨按时按量完成。二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及时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方案和任务清单》,梳理了17项重点工作和具体措施。购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让群众过上好日子》《觉醒年代》等学习书籍共77本,编印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汇编16期、应知应会知识汇编1期,发放给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及时组织多轮集中学习,并开展集中研讨。三是充分利用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中央、国家、省市区相关会议、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做到应学尽学。
2.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的程序性、规范性和严肃性。积极采取谈心交流、集中研讨、互相监督等方式,检验学习情况,共享学习成果。二是坚持集中学习制度,采取“党员领学+讲党课+分享党史小故事+交流研讨”方式,原则上每两周开展一次“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应急大讲堂活动。三是丰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氛围,及时传达会议相关精神,新增一处二十大精神宣传专栏,编印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手册,开展二十大精神知识测试等。四是按照要求及时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细化工作方案,对个人心得体会和发言提纲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不发生抄袭雷同、内容缺失等情况。
3.针对“学习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完善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各项内控制度。2022年6月份开始,我局就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了进一步要求,切实做到了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学习及时研讨,2022年11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员对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进行了集中研讨。二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党支部“三会一课”方式方法,党员领学、以考促学、抽查提问应知应会知识,在局党务公开栏张贴党建相关应知应会知识,编印《应知应会知识汇编》发放给每位党员干部,2023年1月上旬组织了1次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了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使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熟知应知应会知识,新增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栏1块,营造了浓厚学习氛围。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仍待加强方面
4.针对“党委重视程度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巡察反馈后,党委共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二是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三是明确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针对“意识形态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巡察反馈后,共组织意识形态学习4次。
6.针对“阵地管理不够规范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5月份,在巡察期间,巡察组指出宣传阵地的问题,我局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了党建宣传栏的相关内容,坚决做到了边巡边改。二是党的二十大后,结合新修订的党章,及时更新了党员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三是新增一块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专栏,在党务公开栏张贴党的应知应会知识。
(三)履行职责使命仍有不足方面
7.针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执法力量,抽调3名辅助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新调入3名同志充实到执法队伍,同时在全局推行全员执法制度,全局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应急管理)证书的人员达到21名。二是在2023年度执法检查安排上加大工作力度,以区级执法对象名录(484家)为基准,力争3年内完成检查全覆盖,提高年度检查、双随机抽查覆盖率。三是按照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要求,结合安全风险和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大对内部抽查事项整合力度,持续拓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的范围,与年度执法计划同部署同抽查,提高年度抽查覆盖率。
8.针对“应急管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底完成了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实现了视频点名、视频值班及视频会议等功能。二是进一步厘清了综合监管和业务监管的职责,印发了《包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包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包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工作方案》《包河区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包河区减灾救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包河区2023年度地震工作要点》《关于加强重要敏感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和明确,确保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应急指挥调度顺畅。三是巡察反馈后,我局共协调、调度、督促涉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事件(事故)共33起,均得到妥善解决。
9.针对“救灾减灾工作开展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心筹划部署,举办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内容丰富,群众参与度高。同时各街镇、大社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多项主题宣传活动。二是丰富活动形式,提高防灾减灾技能。各街镇、大社区,区减灾救灾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将依据区减灾办下发的活动通知,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五进”科普宣传活动。各街镇、大社区开展宣传活动21次,发放宣传手册、折页1800余份,小礼品200余件。三是组织了一场全区性联合演练,在现场演练活动宣传基础上,开展线上全程视频直播,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融媒体传播,最大程度地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党委领导作用仍需进一步凸显方面
10.针对“议事规则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议事协调机构会议、工作调度会等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会议内容、会议要求等,会前拟定会议议程,做到各类会议议事范围明确。自2022年5月开始,我局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召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坚决杜绝议事范围混淆问题。
11.针对“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会议记录人员到区委办、区政府办学习会议记录的方法,切实做到会议记录完整,真实反映每一位与会者的发言及表态意见,如实反映会议研究全过程。二是巡察反馈后,修订了相关议事规则,对每一项会议议题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做到了每一次会议每一项议题均明确最终研究结果,坚决杜绝议而不决事件发生。
12.针对“工作导向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每季度平时考核(勤政档案)测评结果作为参考,结合平时工作实绩和工作成效,给每一位同志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提拔重用、评先评优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二是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指正、正确引导等方式杜绝恶意打分情况发生。遇到苗头性问题,及时由分管领导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找出问题症结,并协调解决。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尚有差距方面
13.针对“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够扎实”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党委会议每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等工作不少于2次,及时传达学习相关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巡察反馈后,党委会议共研究、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8次;二是2022年5月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具体的分工事项。2023年2月充实1名同志进党委班子,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三是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梳理细化,明确了廉政风险点的表现形式、等级、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局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议书。四是加强重要岗位人员交流。2022年12月份,提拔3名部门副职担任部门正职,提拔2名工作人员担任部门副职,调整3名部门负责人任其他职务。
14.针对“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梳理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意见书。二是加强作风纪律督促检查力度,按照“在岗、在位、在状态”的要求,不定期对各科室人员的在岗情况、业务办理情况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迟到、早退、工作不在状态等现象,效能督查和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三是结合区行政服务中心2022年启用统一打卡考勤制度,局机关也优化了值班值守和考勤制度,启用了钉钉APP考勤打卡制度,外出办事、参加会议、执法检查时也可以做到精准外勤打卡。
(六)作风建设有待改进方面
15.针对“落实精简文件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收发文制度,对文件的收发、撰写、核对、签批做了严格规定,确保精简文件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办公室及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严格把关文件签发审核,严控文件印发、转发数量。对于上级文件力求做到结合实际制定包河区落实方案或措施,避免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发生。
16.针对“一盘棋、大合唱”的精神发扬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学以致用,提高班子成员的担当作为意识。二是党委会上统一思想,工作中局党委书记经常与班子成员充分交流,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切从大局出发,做到工作上分工不分家,加强通力合作能力。三是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街镇(大社区)工作制度》,每个班子成员带队组团包联3-4个单位,加强调研,及时准确掌握实情,了解社情民意,为基层群众答疑解惑,解决政策梗塞问题,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四是建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原则上每半个月开展1次重点工作调度点评会议,解决工作上存在的重难点、推诿扯皮等问题。
17.针对“担当尽责意识有所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执法力量,抽调3名辅助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新调入3名同志充实到执法队伍,同时在全局推行全员执法制度,全局21名同志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二是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督促推进行政执法进程和办案效率。
(七)行政执法水平仍需提升方面
18.针对“部分案件程序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后,及时组织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案件卷宗存在的问题,把需要整改的问题分解到具体分管领导及案件承办人,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已完成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会,努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合肥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全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19.针对“个别案件事实依据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规范执行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执法信息发布流程,提升依法办案水平。二是建立法律法规知识定期更新培训考核制度,及时学习掌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规则和标准、档案管理办法等编印成册,执法人员人手一册,按章办事,规范操作。三是在执法人员中开展“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执法者,首先必须做一个守法者”的纪律警示教育。
20.针对“立卷归档不够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明确专人负责。“归档类别建议”未填写,此项工作因立卷部门负责人漏填,相关人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全过程记录等各项配套制度,规范案卷归档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举一反三,切实推动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一步提高。
(八)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方面
21.针对“政府采购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物资及固定资产采购程序,巡察反馈后,我局进一步严格了采购报批和审核制度,确保财务报销支撑材料有效有力。二是自巡察反馈后,我局进一步规范了经费报销流程,严格证明人、财务、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程序。
22.针对“三公”经费使用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使用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财务和车辆租赁规定,熟悉报销流程。坚决杜绝党建服务外包、未定点租车等事件再次发生。二是自巡察反馈后,党建活动方案需经支部会议研究,报党委同意,并至少由2名同志经办,避免了此类事件的发生。
23.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前期因全区应急管理系统业务培训会议附件太多未附培训计划、审批文件、签到表,下一步严格落实附件齐全制度,做到财务报销合规合法。二是提高财务人员责任心,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票据相关制度规定和财务报销流程。
(九)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仍有不足方面
24.针对“政治功能发挥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突出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成功创建“四星级党支部”。将创建“五星级党支部”和“党建+应急管理”品牌建设作为今后党建工作重点,创新开展党建工作。
2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制定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立查立改、即查即改。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已完善党支部工作记录簿中支部信息、党员名册、党费收缴台账等内容。三是对党支部成员进行改选,党委书记任党支部书记,增设1名党支部副书记,选举1名年轻党员担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6.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份,开展了一次二十大精神知识理论测试;每半月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应急管理知识、党史小故事等内容分享交流,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理论联系实际更加紧密,学习效果进一步得到提升。二是2022年6月,及时调整了支部组织宣传委员,并向区直机关工委请教,认真学习党员发展流程,确保工作认真仔细。三是按时将收缴党费转入区直机关工委账户,并开具党费收据留存,党费核算及缴纳情况向党员公示。
(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领会不深方面
27.针对“干部队伍培养谋划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1月25日召开党委会议,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调整,5名干部得到提拔重用,4名干部进行岗位交流,6个内设科室和1个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全部配备到位。7名科室负责人中,70年代4人,80年代3人。
28.针对“专业人才缺乏,执法力量亟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分流的3名同志充实到行政执法人员队伍。截止目前,全局共有21名在职在编人员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6名编外人员取得辅助行政执法资格,其中2名在职在编人员、1名编外人员拥有法律专业背景。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通过举办应急管理系统培训班等方式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邀请专家、法律顾问从理论和实践等方面进行授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三是专人负责行政执法法治审核,从严把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从严审核案件,提升案件办理效果。
29.针对“回避制度、交流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巡察反馈后,局党委严格执行人事研究回避制度。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底,有4次研究人事议题时需回避,7人次予以回避。二是局党委2022年11月25日召开党委会议,对5个科室正职、副职进行调整,5名干部得到提拔重用,4名干部进行岗位交流。
(十一)整改主体责任压实方面
30.针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后,局党委立即整改,定期召开会议,经常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逐渐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治党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每半年党委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责任落实及从严治党工作。巡察反馈后,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议题2次。三是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勤政档案)测评;每年组织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1.针对“常态化意识树立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流程。已开展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根据评议结果,党支部及时召开会议,对每一位党员确定等次,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区直机关工委审核备案。二是党支部每年通报1次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报告兑现承诺情况,有关记录规范、严谨,并向机关工委报告。三是2022年6月,对党支部进行改选,选举1名年轻党员任党支部组织、宣传委员,调整局党委书记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新增1名党支部副书记,进一步强化了党支部力量,确保党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深化整改成效,努力推动整改再上台阶
聚焦五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反馈的问题,较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巡察提出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报告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我局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继续大力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1—63357803;电子邮箱:191168309@qq.com;邮件请寄: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南楼4楼包河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