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区委专项巡察组于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7月14日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等4个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一是对区农林水务局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对大圩镇视情进行延伸巡察;二是对区医保局开展医保基金管理专项巡察;三是对区民政局开展养老服务专项巡察;四是对区人社局开展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专项巡察。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按照专项巡察要求,坚持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一主题贯穿始终,重点监督检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等领域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腐败乱象和违法犯罪活动情况、不正之风情况、行业监管情况等。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巡察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巡察意见箱:1.北京路与黄河路交口全季酒店包河工业园店门口东侧;2. 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南楼6楼东侧电梯口;3. 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南楼4楼区医保局412办公室门口;4. 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区人社局308办公室门口;5. 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南楼6楼西侧电梯口区农林水务局公示栏;6. 花园大道16号大圩镇人民政府大院门口西侧。
(二)电子邮箱:472947714@qq.com。
(三)举报电话:15385183196。
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14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涉及有关工作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