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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6-30 15:02 阅读次数: 字体:【  
 

 

各街道、镇党(工)委、纪(工)委,滨湖世纪社区、方兴社区、包河经开区党(工)委、纪()委,滨湖功能区党工委,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滨投集团党委: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三十条”规定、市“十条”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扎实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根据省、市部署要求,现就全区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更好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治理以下问题:

1“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

2、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3、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违规安排宴请;

5、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6、同城部门、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7、其他需要治理的“酒桌办公”问题。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6月下旬开始,715日前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固化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方法与步骤

1、动员部署(6月下旬)

各单位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酒桌办公”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区有关文件。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酒桌办公”问题的本质危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自查自纠(6月下旬至7月上旬)

坚持边查边整边改,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对照需要重点治理的问题,深入查摆“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3、监督检查(7月中下旬)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酒桌办公”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凡是发生“酒桌办公”问题,不仅要从严追究组织者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者的责任,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及时予以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4、建章立制

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今后区内公务活动严格执行“所有省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的规定。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严格财经纪律,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定期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务求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要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管机制和《合肥市推行乡镇(街道、园区)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把“酒桌办公”专项整治作为专项巡察的重要内容,加强巡察监督,及时发现问题,严肃纠正整治。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破解“酒桌办公”深层次问题,切实杜绝不请客吃饭不办事等“酒桌文化”陋习。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巡视整改的重要整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二)严格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核查,加大查处曝光力度。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公开举报电话,强化宣传引导,接受各方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酒桌办公”问题,要第一时间进行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63357070),凡是发生问题不查处,查处不到位,不报告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区纪委将每月对全区范围内查处的“酒桌办公”问题进行汇总统计,并按要求上报市纪委。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举措,务求取得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在712日前以党组织名义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1、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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