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春节刚过,不少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就被查处通报。《漫画说纪》栏目对公开曝光的“四风”问题进行了分析画像,再次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心存畏惧、信守底线、肩扛责任,守好“廉”关。
【典型案例1】
违规收受礼品、贿赂的问题。2016年春节期间,某单位领导阮某收受项目承包商所送6瓶高档酒、4条高档香烟;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阮某收受项目承包商秦某贿赂20万元。2018年5月,阮某还因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典型案例2】
违规送礼金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某单位副调研员蒋某将一张存有5万元的银行卡装入一个信封袋,并在信封袋上写有银行卡密码,连同自己的履历表放入办公室另外一名负责人事工作的干部办公桌抽屉,目的是让该人事干部为自己今后工作岗位调整提供帮助。该人事干部将此银行卡交给机关纪委,并说明了情况。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3】
违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问题。春节期间,某社区党支部书记汤某以推进社区发展为名,先后多次用公款购买当地土特产送礼,计10160元。汤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4】
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除夕,某单位领导马某驾驶该局二级机构所属的公车回老家,大年初二返回。此后,马某又驾驶该车回老家过清明节,同时将350元车辆燃油费交给司机黄某,让其存入单位油卡。马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纪律红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重庆市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