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骆岗街道陆集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刘贤明等人套取集体土地退耕还林款问题。2005年至2013年期间,陆集社区将部分集体土地约176亩,违规以他人名义办理退耕还林粮补资金存折,统一存放在报账员处保管,累计收到集体土地退耕还林粮补资金及利息共计520576.64元,用于社居委日常支出。经自查自纠,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29日,陆集社区将违规钱款全部上缴街道财政账户。时任社区党支部书记刘贤明负主要领导责任,党支部副书记、社区主任陆文革负重要领导责任,社居委委员、报账员许燕负直接责任。2016年3月21日,中共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骆岗街道)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刘贤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分别给予陆文革、许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包河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