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强降雨仍在持续,包河区河湖水位持续上涨,防汛形势日趋严峻,7月18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Ⅰ级。为压紧压实应对防汛应急响应期间有关工作责任,7月19日,区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明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防汛救灾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持续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主管责任、主体责任,建立区、街镇、村居三级防汛救灾指挥体系和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全覆盖。各级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通知强调,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必须遵守“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推诿扯皮、贻误战机;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严禁临危退缩、临阵脱逃;严禁瞒报、漏报、迟报、乱报信息;严禁散布、传播谣言,私自发布不实消息;严禁以权谋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资金物资;严禁借防汛救灾之名乱发乱补、大吃大喝”等“八个严禁”防汛救灾工作纪律。
通知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积极投身防汛救灾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坚持下沉一线明察暗访,紧盯各单位贯彻落实防汛救灾决策部署和履职尽责情况、党员干部落实防汛救灾工作岗位责任和纪律情况,做到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坚决以铁的纪律确保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区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