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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双函”密织“监督之网”

日期:2020-12-29 08:14 来源:包河区纪委 阅读次数: 字体:【  

近期,为进一步加强对信贷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从业行为管理,省建行驻合肥分行纪检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户双函”工作的通知》,强化对对公信贷岗位客户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约束。

监督内容进一步优化。建行驻合肥分行纪检组自2015年10月就创新对对公授信客户开展《廉洁自律承诺函》签署工作,2017年7月新增《廉洁自律反馈函》。今年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管部门和总分行对员工从业行为的新规定、新要求,对“双函”的内容进一步优化充实,共列举了违纪违规行为共32条,“双函”格式调整也更加“接地气”。

监督要求进一步细化。“一户双函”签署事项明确要求:对象为合肥分行全辖对公客户经理或对公客户经营团队,经营主责任人或经营团队负责人。经营团队成员发生变更的,须重新签署《承诺函》。新发生信贷业务(不含线上客户)签署承诺函,存量续贷客户可不再签署承诺函,并建立承诺函签署台账。“双函”同步送至客户处,客户如发现建行员工有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可通过《反馈函》邮寄举报或投诉。

监督方式进一步丰富。建行驻合肥分行纪检组在印制的“双函”上明确载明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邮寄地址。通过不定期抽查信贷档案、查看台账、走访信贷客户等方式督促驻在单位认真落实“一户双函”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客户的监督作用,监督约束机制多向发力,同频共振,充分释放常态化、制度化廉洁监督效应。(省建行驻合肥分行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