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
一、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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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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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2.00 |
2.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9.00 |
9.00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9.00 |
9.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总 计 |
11.00 |
11.00 |
0.00 |
二、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机关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均无预算数。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转发<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包政办〔2014〕32号)》等相关规定, 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公务接待预算数均为2.0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合肥市包河区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包财字〔2015〕191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9.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合办〔2020〕16号)等相关规定。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均为9.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购买,我单位2022年和2023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