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预算报表
1.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收支总表
7.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收入总表
8.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支出总表
9.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0.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11.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12.关于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合肥市包河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领导下,对区委全面负责。同时,区监委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滨湖功能区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区委领导下,配合开展巡察工作,监督推动中央及省市区委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修改全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区内反腐败案件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区属事业单位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度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实有各类人员50人,其中在职42 人、离休0人、退休8人。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区委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努力取得更多治理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包河奋力谱写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2)
3.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3)
4.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4)
5.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附件表6)
7.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收入总表(附件表7)
8.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附件表8)
9.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件表13)
14.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05.2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9.9万元,占88.53%;住房保障支出115.33万元,占11.47%。
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48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巡察经费增加。
二、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5.23万元,比2021年预算拨款增加26.48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巡察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9.9万元,占88.53%;住房保障支出115.33万元,占11.4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615.8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1.57万元,增长5.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274.0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12万元,增长4.6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115.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29万元,增长4.81%,增长原因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1.1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47.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四、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收支总预算1005.23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务服务、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收入预算1005.23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1年预算增加26.48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巡察经费增加。
八、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支出预算1005.2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6.48万元,增长2.7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巡察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31.15万元,占72.7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74.08万元,占27.27%,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改革发展支出等。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74.0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9.58万元,增长12.10%,增长原因主要是巡察项目经费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27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7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0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安排0.0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0.00万元。
十、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50万元,下降72.97%,下降原因主要是依据要求,压减支出。
十一、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
十二、关于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2年,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机关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均无预算数。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转发<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包政办〔2014〕32号)》等相关规定, 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公务接待预算数均为2.0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合肥市包河区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包财字〔2015〕191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9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合办〔2021〕16号)等相关规定。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均为9.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购买,我单位2021年和2022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2年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编制项目绩效目标7个,预算资金274.08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8万元,比2021年减少2.04万元,下降2.52%,下降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减少行政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固定资产总金额222.72万元,较上年增加8.2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199.28万元、专用设备0.85万元、其他资产22.59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3辆,其中,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购置费0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情况。
2022年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2年预算报表(1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