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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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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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2.00 |
2.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9.00 |
9.00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9.00 |
9.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总计 |
11.00 |
11.00 |
0.00 |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1年,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0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均无预算数。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转发<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包政办〔2014〕32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公务接待预算数均为2.0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合肥市包河区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包财字〔2015〕191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9.0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0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均为9.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由行管局统一购买,我单位2020年和2021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用于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