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淝河镇:“六必须”“十严禁” 拉起行为警戒线

日期:2021-04-13 15:53 来源:包河区纪委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淝河镇结合全镇居村、部门及党员干部纪律和作风建设实际,制定出台了《淝河镇居村及部门“六个必须”》《淝河镇党员干部“十个严禁”》,集中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程序、不讲规矩,漠视规定、不守纪律等突出问题。

“六个必须”主要规范居村及部门等集体行为,包括:必须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决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全面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决不允许擅作主张、超越权限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不允许编造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决不允许铺张浪费、大手大脚;必须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决不允许只说不做、当甩手掌柜。“十个严禁”主要规范党员干部个人行为,包括: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安排的宴请;严禁酒后驾车、聚众赌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拉票贿选和在入党、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搞权钱交易;严禁耍特权,慢待、刁难群众;严禁上班时间打牌、炒股、网购和玩游戏等;严禁值班、带班人员擅离值守;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出入娱乐场所;严禁参与任何宗教组织、封建迷信活动。

“六个必须”“十个严禁”以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主线,集中体现了《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对党员干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树高线、划底线的方式,督促居村、部门及全镇党员干部自觉细照、笃行,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严格规范自身言行,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