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党风政风

驻合肥分行纪检组:“三招”做实回访教育

日期:2021-01-15 10:10 来源:包河区纪委 阅读次数: 字体:【  

为切实做深、做透党纪处分回访教育工作,驻合肥分行纪检组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受党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办法》的要求,细化相关措施和方法,对受处分人员坚持“早回访、勤回访、全回访”,确保受处分人员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早回访。措施中对受处分人员的首次回访教育必须在受处分决定宣布后及时开展,并重点做好“四个一”,即一次倾听、一次答疑、一次督促、一次教育。听取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对其提出的涉及处分及处分执行等问题进行答疑,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做好帮扶教育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向受处分人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党纪行规宣讲教育。

勤回访。措施中明确对受轻处分人员在受处分期及影响期内一般应回访教育两次,对受重处分人员在受处分期及影响期内一般应每年回访教育两次,以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人员为例,回访教育的次数由原来的最少一次增加为三次,回访教育频次明显增多,体现了组织关怀。

全回访。措施中确定回访教育对象为受开除党籍处分以外的所有被处分党员,即全员回访。同时规定,最后一次回访应注重对受处分人员的工作表现、生活作风、群众反映等内容进行全面回访,并将回访结果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解除处分、考核评比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通过上述细化措施和方法,及时校正认识偏差、澄清思想谜团,让受处分人员重拾工作信心,转变角色主动投入工作。